、
一、指导思想
客观、公正的教学评估是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前提。学生评教是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水平,找准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评教的组织
1.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
2.学生评教由教务处按分工协作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各系(部)负责本系(部)所有学生参加评教。
3.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积极向教师和学生宣传学生评教的意义,认真组织,确保学生参评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学生评教的范围
当学期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
四、评教程序
1.评教前准备
(1)确定评教课程与评估教师。教务处组织评估信息,各系(部)核实评估课程与评估教师信息。
(2)评教工作人员培训。教务处负责对各系(部)参与评教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现场评教
(1)参与评教的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评教。
(2)为保证评教工作的客观公正,在评教过程中,任课教师应主动回避。
3.结果统计与反馈
遵照依法治校,约束与激励机制并举的原则,各系(部)对组织环节情况进行总结与信息反馈,教务处按学生评教的要求进行结果的统计与分析,并按一定的程序向不同层面反馈结果。
五、统计结果应用
学生评教结果与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相结合,作为奖励工作量的依据,在教师晋职评优、教学质量考核中作为衡量教师工作绩效及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