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校级科研机构:
    经〔2016〕第43号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院6个校级科研机构(先进电池与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生物研究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研究所、大数据研究中心、贵州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研究所)进行2016年年终检查,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6年校级科研机构检查小组
    组长:何亚平
    副组长:谌洪琴  徐楠
    成员:王国安  王娟  汪洪  李德建  黄振宇  王瑾(监督)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学院校级科研机构检查小组按照〔2016〕53号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及2016系部科研工作个性目标任务明细表序号5的考核内容(已上传公文群、科研管理群、学院网站),对6个校级科研机构本年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小组采用资料评审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第二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1、请校级科研机构负责人(李宏昌、欧阳全胜、任艳玲、汪洪、李德建、黄振宇)高度重视年终检查工作,对照〔2016〕53号文件要求,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16年度工作总结(1式3份);
    ②科研机构2016年度检查表(见附件,1式9份);
    ③2017年度科研机构工作规划(1式3份);
    ④证明材料(检查表填写内容)复印件(1式3份);
    2、以上材料纸质档于2016年12月16日12:00前报学院科研处(行政楼43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gzqykyc@163.com,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88506065。
    3、考核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检查小组成员原则上不能请假,有特殊原因需书面报告检查小组组长。
    附件:
    1、〔2016〕53号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u/cms/www/201612/14104348kuoc.doc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u/cms/www/201612/14104401ppml.doc
科研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