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题时间:2016年11月10日;
2、项目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档上传指导老师审核检查,项目结题材料按学院同意立项的项目申报书中的成果承诺要求,含①实物、论文、设计说明书、商业计划书等(任选其一);②研究总结;③结题申请书;④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3、结题材料经指导老师审核检查合格后,需指导老师在结题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不合格的由指导老师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
4、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的结题时间按“材料清单”要求(附件1),(“材料清单”贴档案袋封面)提交结题材料,地址:学院行政楼科研处435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506065
①实物、论文、设计说明书、商业计划书等(任选其一),打印三份;
②结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需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及系部盖章);
③研究总结(附件3),一式三份;
④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一式三份;
5、①②③④电子档以“项目批准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2929769196@qq.com邮箱,学院统一汇编成册;
6、项目结题提交的结题材料作为2015大学生项目结题验收及经费资助的重要依据,结题鉴定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项目不予拨付课题经费。
科研处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材料清单 /u/cms/www/201604/130857279i31.docx
附件2:结题申请书 /u/cms/www/201604/1308573815k3.doc
附件3:研究总结 /u/cms/www/201604/13085748xtsq.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