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2016〕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黔轻职院〔2015〕83号)要求,现组织对2015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进行奖励申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人员范围:全院教职工
2、成果时间范围: 2015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学院内刊申报范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3、4期,《贵州职业教育研究》第1-4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个人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材料,于2016年3月8日前统一报送所属系部,其中:
(1)论文成果须提交刊物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油印清晰、完整,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及封底)及论文word电子档(以“姓名+论文名”命名)。
(2)教材、论著成果须提交教材、论著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本人撰写章节、字数的出版社证明,已获得学院专项资助出版的不再奖励。
(3)科研成果(含教师指导项目)须提交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专利成果须提交获专利证明原件、复印件。
2、各系负责审核和统计汇总(见附件2,签字盖章),不在申报范围、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请勿提交 ,且登记内容须与提交材料一致。系部按申报要求统一在规定的时间2016年3月11日前报送到科研处。联系电话:88506065。
(1)纸质材料请装袋提交(含个人统计表、汇总统计表及申报材料),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贴于档案袋封面。
(2)各系论文电子档(以“系部+份数”命名)及统计汇总表电子档发送2929769196@qq.com邮箱 。
附件: /u/cms/www/201602/271449112evs.xls
1、2015年度个人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申报统计表
2、 2015年度系部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申报审核汇总统计表
2016年2月26日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