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鉴于职业教育的办学特点,为了更好的配合学院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顺利推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教学质量提升,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现将差旅费报销的人员范围作如下补充规定:
凡经学院院级层面正式聘任的各类非编制内专业人员,经各系部(或部门)分管院领导批准为完成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而出差的,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差旅费。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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