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经2017年3月2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之前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
2017年4月5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聘用人员见习(试用)期考核定...
Copyright ©gzqy.cn. All Rights Reserved.黔ICP备10003953号-1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248号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249号
官方微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云安路1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校区
电话:0851—88506060
邮箱:gzqgzyyx@163.com
网站管理单位: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