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我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项目实施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 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现拟对下列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艺术设计系工艺美术品设计工作室装修改造设计服务采购(二次)。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50000.00元。
三、采购内容:1、艺术设计系工艺美术品设计工作室装修改造设计服务一批。
2、设计内容及范围:艺术设计系工艺美术品设计工作室装修改造面积为985㎡,设计范围为改造区域的天花吊顶、墙面装饰、地面、强弱电等。
3、①、本次采购为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确定整体设计单位,投标人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提出的要求前来投标;
4、服务要求:中选单位设计过程中,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中标单位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整个项目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工作室效果图、设计平面图、装修工程量清单及装修施工方案;
②、中标单位必须指派一名项目经理,负责与我院联系和处理所委托项目设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③、中标单位及时向我院通报设计进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请报价人根据采购要求进行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成交价。设计总价在完成装修设计服务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不可预计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五、报价人报价时应承诺在3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并验收。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5)其他资格要求。
七、踏勘:自行组织踏勘
八、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九、成交原则:
(1)根据提供服务及报价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参数实际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十、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并验收。
十一、安装地点及服务采购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进行验收及安装;
十二、履约保证金:/
十三、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设计内容、范围及要求,设计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0%,如未能达到设计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重新设计,直至验收合格。
十四、报价及报价文件制定:本项目为询价报价方式,即一次性报价,请将报价函和报价清单单独进行密封。
十五、供应商报价时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法人印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十六、报价时每一个分项都要报价,如只有总报价没有分项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十七、报价及报价文件及资质文件提交日期:2018年07月18日上午9:30时在行政楼405办公室进行现场资质审核和密封报价函拆封。
十八、询价采购结果请在我校网站主页的通知公告中查询。得知成交后,请及时与报价文件接收人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506087
联系地址: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405室
2018年07月12日
附件一 询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