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建筑工程系工程师工坊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2作者: 来源:建筑工程系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建筑工程系工程师工坊建设项目位于营造楼二楼213室,占地面积约73.05㎡,建设内容包含功能分区、基础装修、教学设备布设和文化建设,现场具体情况可现场踏勘。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现拟对工程施工部分进行网上竞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建筑工程系工程师工坊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二、项目编号:GZQD-WSJJ260702-JGX

三、项目预算:45559.61元

四、最高限价:45559.61元

五、采购内容:建筑工程系工程师工坊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六、交付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达到验收条件

   质保期: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贵州轻工职业大学官网

八、竞价方式:电子邮件报价。供应商根据报价文件填写完整后,打印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版,发送到电子邮箱gzqgzydx_jzgcx@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项目名称。报价时间自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上午10:00时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邮件,以及未按要求编制、签字、盖章并扫描成1个PDF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

、成交原则:邮件报价为一次报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踏勘实际情况所示的全部内容。即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拆除安装(含辅材)、调试、售后质保、施工、税费、搬运费、人工费、垃圾清运等,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十一、竞价失败条款: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邮件,以及未按要求编制、签字、盖章并扫描成1个PDF的报价文件,均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供应商参与竞价须提交资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特殊资格要求的资料;

(4)承诺;

(5)提供填写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按竞价规定的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

十三、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十四、踏勘:自行踏勘

十五、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十六、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帐单等形式向甲方交纳中标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乙方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无权要求甲方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且成交投标人缴纳质保金后,无息退还。

十七、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之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相关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中标人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按程序审批后,采购人无息退还质保金总额的100%

十八、付款条件:工程竣工后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经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及投标人缴纳质保金后,采购人支付审计审定金额的 100%款项。

十九、其他要求:

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相关人员;。

2.若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不服从采购人安排,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进行三次整改后仍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清场及追究成交投标人相应违约责任;

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无条件返工。若不执行,采购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场维修,维修费用将从投标人质保金内扣除;

4.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进行施工,垃圾的堆放及清运自行协调解决,不得随意堆放;

5.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6.无监理的项目,施工单位需向学校总务处提出开工申请,经学校总务处同意后方可开工,并在施工现场进行水电及施工环境交底。有监理的项目,施工单位需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经学校总务处同意后由监理下达开工令,并在施工现场进行水电交底。施工单位须做好现场卫生保洁及装修垃圾外运,做到日产日清;

7.中标投标人不得对学校现有设施设备、水电环境等造成破坏。如发生破坏时,施工单位须对其造成的破坏进行修复,若施工单位不予及时修复的,学校将先行组织力量对损坏部分进行修复,相关的修复费用将直接从中标单位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项目验收完成后,需经学校项目建设部门、总务处、物业单位共同确认无相应破坏后,才能退还履约保证金;

8.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不得修改清单内容。

二十、采购人:贵州轻工职业大学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506068 

                                                    13595047935

                                           202672



附件:1.网上竞价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图纸


Copyright ©gzqy.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0003953号-1

黔ICP备10003953号-2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248号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249号

访问人数: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云安路1号贵州轻工职业大学科技新城校区

电话:0851—88506060

邮箱:gzqgzyyx@163.com

网站管理单位:贵州轻工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