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的相关规定,我院于2018年8月24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18〕51号),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系部审查评选推荐并公示,共认定353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系部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核,最终认定3213名同学为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1),325名同学资料审核不合格(名单见附件2)。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到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杨娟老师,联系电话:88308752。
特此公示
附件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高职贫困生认定汇总表(3213人)
附件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高职贫困生认定不通过名单(325人)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