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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9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有关工作任务,省教育厅办公室决定开展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一)项目成果。2011年5月-2019年8月结项的所有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成果(以下简称项目成果)均可以申报。项目成果的认定以《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黔教社发(2006)296号)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每项项目只能有一项成果申报。项目成果结项时间与成果公开发表时间不一致,以发表时间为准判定是否可以参加本次申报。

(二)非项目成果。2011年5月-2019年8月合法出版(以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社科译著、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工具书、教材、资料书以及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人必须是我省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或行政人员,是申报成果的第一责任人。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参加人员不得以该项目独立申报,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研究人员和出国逾期未归人员不得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以及省直厅局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人最多可以申报两项。

(三)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秋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每校申报的项目成果与非项目成果原则上按2:1的比例申报。申报成果总数不限。

三、奖励办法

原则上,将分为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三类进行评奖,所有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四、申报材料

本次优秀成果评奖实行网络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一)网络申报。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10月10日后登录:http://www.gyu.cn:8295进行网上申报。

(二)纸质材料。

《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与申报成果获奖、社会反映、引用采纳情况等证明材料按填表先后顺序一并装订,一式四份。

申报成果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

申报者须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将填写完善的《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外。

《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一并报送。

五、申报时间

网上资料审核、汇总、提交时间从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10月31日晚上12:00系统将自行关闭。

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35室)。请各部门按此时间安排做好本部门申报组织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叶 蒋鸿波 联系电话:88506065 

附件: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科研处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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